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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校园十景” 征集评选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21:56    浏览量:     

为充分展示浙江财经大学独具特色的校园景观,加快建设彰显学术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凸显高雅格调、富有创新特色的浙财文化,深入推进文化校园建设,现就开展“校园十景”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选原则

面向校内外实施开放式征集评选,坚持大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大众投票和专家评议相结合、人文内涵和自然景观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景观文化育人功能,力求师生认同、专家认可、社会满意。

二、征集范围和要求

“校园十景”征集范围为下沙校区、文华校区、长安校区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建筑景观。景观应具有以下特性:一是传承性。能够展示学校办学成果,体现历史文化底蕴,反映文化价值和人文内涵,成为浙财文化特质的具象体现。二是观赏性。景观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可观可赏可憩,能够成为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的游玩观赏之处。三是教育性。能较好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与周边景观相得益彰,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能在广大师生中产生影响力。

推荐景观须有具体名称,命名可参考“西湖十景”(苏堤春晓、曲院风荷、平湖秋月、断桥残雪等),并提供相应图片及200字左右的文字简介。内容要明确该景观具体位置,阐述其独特的文化特质、审美价值和育人功能。推荐者须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三、征集评选时间

征集评选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分5个阶段进行:(1)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面向校内外征集景观;(2)初评阶段:2021年4月上旬,由评委会初评产生20个候选景观;(3)投票阶段:2021年4月中下旬,通过官网、官微、官博等校园媒体发布20个候选景观,进行大众投票;(4)终评阶段:2021年5月上旬,由评委会结合大众投票确定入选景观和提名景观,报请学校审定;(5)公布阶段:2021年5月下旬,公布“校园十景”,举办摄影展等宣传展示活动。

四、其他事项

1.征集活动分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xcb@zufe.edu.cn.校工会、校团委、离退休处、校友办分别做好教职工、学生、离退休处教职工和校友的征集组织工作。“校园十景”入选作品和提名作品将颁发证书及奖金。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2.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党委宣传部、党校办、校工会、校团委、校友办、离退休工作处、校园建设处、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人文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东方学院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7557041 87557039。

浙江财经大学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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