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1:29    浏览量: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及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专题安排

全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引方向。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九大报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集大成、新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献,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跨入新时代的政治宣言。新时代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之后的新阶段。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十九大确定了“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当今世界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进入国际发展模式转化的关键时期,我国在其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引领作用。与此同时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进入关键时期。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基础上,深入宣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引导青年学生准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的国内国际形势,强化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坚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奋力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二、师资培训

为切实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质量,本学期教师授课培训安排如下,请全体授课老师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时间:2017年12月1日(周五)下午1点30分——15点

地点:行政楼412会议室

培训主题: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

主讲人:陈先春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网管处、理论处处长,现任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是从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

1、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在一、二年级学生中进行,实践教学在三、四年级学生中进行,均为4个学时。

2、本学期理论教学集中在第12周至第15周进行,授课时间为周二、周四下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课。实践教学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根据2017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多种途径开展“形势与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及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认识,学期末报送工作总结至马克思主义学院。

3、“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在学校举行教师培训后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报送:学院联系人、授课教师名单及授课安排表,请于12月6日前发送至214577420@QQ.COM,(联系人:高伟 ,电话:88307 )。请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按照《关于我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牵头做好“形势与政策”讲授组织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

附件:2017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党委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外交官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站信息数据更新督查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2008-2016 浙江财经大学 党委宣传部 浙ICP备05014573号 
      地址:浙江省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