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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时间:2012年02月19日 13:50    浏览量: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校”建设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相结合,与深化依法治教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顺利实施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践,广泛深入地普及宪法和有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促进学校的稳定与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环境,开创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紧紧围绕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教育管理方式转变、服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人才培养、服务校园安全稳定,助推教育现代化建设。

    ——以人为本。按照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等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好、实现好各类人群的合法权益,服务好、发展好教书育人工作。

    ——学用结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法治相兼顾,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校的法治实践、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

    ——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教,既注重形式创新,又强调宣教效果,有侧重、有针对、有步骤地统筹安排法制宣传教育。

    ——健全机制。巩固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形成学校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等开展宣传教育的联动机制,体现特色,创新方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爱国意识、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习宣传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实施人才强国、维护知识产权以及就业促进、劳动合同、收入分配、维护稳定、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权利义务观念,提高师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同时要结合实际和专业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其他相关的基本法律。

    (三)深入宣传普及财政经济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根据本校特点,自觉把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学习宣传财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浙江经济社会,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体战略做贡献。

    (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廉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师生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五)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学校“依法治校”理念,有针对性地联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校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和我校法律专业、文化品牌建设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外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在校教职工、学生和外来从业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全日制学生。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主动依据法律法规办学治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并落实两级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学习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着力推进青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学校是青年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要根据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重点加强有关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法学基本理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要加强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法制教育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和学校建设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教学、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维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专业教师要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主动承担起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

    (四)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经常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办好法律专业教育,为社会培养各类法律专业人才。发挥我校的法律教学优势,开展短期培训、成人教育、全日制教育等不同层次的法律专业教育,培养高水平的法律专业人才。同时,要在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我校的法学教学和研究水平。

    四、工作步骤

    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根据上级有关普法规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我校“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自查和小结工作,接受上级督查。

    3.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其重点是:规划的实施情况;师生权益的保障和维护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情况等。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各项协调工作。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齐抓共管、积极参与,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整合各种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发挥校园网、校报、广播台、宣传橱窗等资源优势,重视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完善考评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和表彰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不断推动工作开展。要落实保障经费,学校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安排必要的场地、装备和器材,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
                                         浙  江  财  经  学  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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