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既需要在审核环节加大治理力度,也需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近日表示:“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予以严厉打击。”据胡文辉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三年发布政策文件,释放从严治理信号,会同各有关部门从法律制度、商标代理、审查把关、保护运用等方面综合施策,实现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的协同联动。将绝大部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遏制在源头,使其无法得到注册授权。
仅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环节不予授权19.2万件,占比77.1%;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确权环节不予确权5.6万件,占比22.5%。同时,上述案件中,申请人慑于法律和政策威严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注销商标等共20.4万件,占比81.9%。今年6月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针对申请具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恶意申请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网络热词、名人姓名商标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宁立志认为,商标法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规制和惩戒力度十分有限,需要适时结合其他部门法方能全面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个有效的补充,通过行为规制模式为未注册商标提供反混淆保护。其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域名主体、网站名称、网页等标识,引人误认,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太阳和波浪”“男孩和冲浪板”是国际制药巨头拜耳集团自2011年便开始在“水宝宝”防晒霜上使用的标识;然而,李某在2016年7月将上述标识的一部分抢注为商标,并于当月对“水宝宝”产品发动大规模、持续性投诉。
据报道,李某在投诉期间,一方面通过QQ联系拜耳集团分销商,表示可以付费撤诉;另一方面,在与拜耳集团接触的过程中,李某还准备以70万元一个商标的高价向拜耳转让两个抢注的商标。拜耳集团将李某诉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因恶意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拜耳集团经济损失70万元。
另据报道,在商标法的第五次修改中,将系统性规制恶意抢注和商标侵权等问题。还有专家指出,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商标抢注治理能效,可以参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方法和标准,直接针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规定明确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让商标抢注者无利可图,并且增加惩罚性赔偿条款,令恶意抢注行为人望而却步,从而有效遏制商标抢注行为,维持公平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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