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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受援人拿到17万元赔偿金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22:11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9-28 15:56 星期一

来源:法制网

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务工的贵州人梁某拿到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7万余元,对海门法律援助中心的“走心”服务感激不已。

2019年12月,梁某在某建筑工地拆模时从架体上摔下来,致腰椎压缩性骨折,被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八级。然而,梁某所在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仅支付其医疗费,对其他费用未能依法赔偿。多次找公司理赔被拒绝后,梁某找到了海门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海门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梁某的相关情况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当日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细致全面地收集证据,耐心认真地参与海门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开庭、调解,最终成功帮助受援人拿到赔偿金。

“能否提供充实、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表征,我们必须要以‘走心’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海门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志雄介绍,为了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海门区司法局按照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社会生活各领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责任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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