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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因换届就违约”是常识,更要坚守
时间:2018年09月23日 09:18    浏览量: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等,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老实说,“政府因换届而违约”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没有什么精深的法理需要阐释,需要的是法院依法判案的决心,是要突破种种地方利益羁绊的勇气。

在中国语境下,企业“民告官”的确是个难题。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少不了承担地方工程、与政府有业务往来,但有时候“白纸黑字”的合同签订了,却并不能防止一些地方政府以“换届”“领导更替”等理由,随意地违约、毁约。而一旦“对簿公堂”,政府部门可以拿出政府会议纪要等红头文件为自己的毁约撑腰,祭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安置失地农民”“淘汰落后产能”种种旗号食言而肥,而地方司法机关往往囿于地方利益,不敢挺直腰杆下判决。

这种不正常的经济境遇,不仅伤害了企业和企业家,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惯出了个别地方政府予取予夺、朝令夕改、破坏市场经济规则的任性。

这次国家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以下发《通知》的形式,明确审判政府与企业民事案件时“依法支持”态度,是个利好消息。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企业的合理诉求将得到依法维护,而“违约”、“毁约”政府的非法定理由,将不再得到认可,合同“民告官”少见胜诉的局面,有望得到扭转。

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一断于法,有助于市场信心的回复向好。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市场经济。从30年前邓小平同志提出“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到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再到最高法的《通知》“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法治让市场经济愈加完善。

“政府不能因换届就违约”虽是常识,却需要坚守的勇气,这么基础的问题还需要最高审判机关重申,也说明解决问题的艰巨性。司法能坚守这个常识,就能给企业家吃一颗定心丸,让中国的市场经济有稳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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