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体现思政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建立和健全教学工作业绩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由校党委副书记王宇航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多个不同层次的意见征求会,听取意见,交流想法,全面、科学、规范地制定适用于专职辅导员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参加座谈会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以及辅导员代表,就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指标体系、衡量标准以及操作实施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在听取大家交流后,王宇航副书记发表了讲话。她就本次单独制定专职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背景、考核内容的确定以及如何组织开展实施,作了详细的说明。她指出:第一、统一思想认识,专职辅导员要明确本次考核办法的制定是体现辅导员双重身份的特殊性,即兼顾日常工作,又激励教学研究,有利于提高辅导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第二、坚持因岗制宜,职能部门要结合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工作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方针,根据合理的意见,增强考核标准的可操作性。第三、严格贯彻执行,考核办法的出台,要使政策导向与辅导员的发展目标相结合,强化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大力推进贯彻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