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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不仅是放书架的地方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7:54    浏览量:     

前些天有个很多人觉得不大起眼的新闻,说的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营也有法可依了。它让人看到公共图书馆蓬勃发展的前景,在其规定里提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对图书馆的投入也要加大,并且“及时、足额拨付”。

十多年了,杭州市图书馆从来不拒绝乞丐和拾荒者进入。常常有读者抱怨,要求图书馆把这些衣衫褴褛的访客请出去,但都遭到了拒绝。据说,馆长的“金句”是,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

后来图书馆作了澄清,说那不是馆长的原话。他们只是会建议“不舒服”的读者换间阅览室,并明确图书馆无权拒绝任何人。馆长温和,不会赶乞丐走,同样也不会赶任何读者走。

毛姆说阅读是一座小型的避难所,博尔赫斯说图书馆就是天堂的样子。这些暖心美好的比喻,似乎在杭州图书馆被具象化了。

谁说图书馆只是一排排书架呢?谁说图书馆传递的,仅仅是知识呢?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空间属性同样重要。

公共图书馆法通过后,媒体把“政府埋单群众看书全免费”写进了标题。这是个好消息。不过我更有兴趣的是另一项内容:“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的题中之义。我们在这方面,不是做得太多,而是太不足了。政府毕竟不是万能的,塑造一个良好的公共空间,也不只有自上而下一条途径。鼓励社会参与,吸纳更多元的智慧,说不准能擦出别样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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