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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涉农突出问题 永葆党的先进性
时间:2006年09月11日 20:10    浏览量:     
赵兴涛

“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突出问题,对于巩固发展第一批、扎实推进第二批、认真谋划第三批教育活动,对于有效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做好解决涉农突出问题工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是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反映了农民群众的心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潍坊市是农业大市,是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农业兴,各业兴;农村稳,全局稳。近年来,全市 “三农”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特别是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走在了全国前列,农民增收步伐明显加快,农村社会日益繁荣稳定,呈现出人心思上、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效解决了一系列“三农”问题密不可分。但从实际看,一些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困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些问题群众反应还很强烈。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虽然查摆整改了不少问题,但对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没有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有的部门和单位从这个角度找了、抓了,但解决的深度、力度不够;还有的旧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出现了,等等。对此,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抓好先进性教育联动整改工作、切实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富有成效的措施,真正把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维护、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

实践证明,切实解决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突出问题,必须明确“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三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四是防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五是努力改善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的生活;六是进一步落实“平安建设”的要求;七是切实做好为农村服务各项工作;八是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九是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十是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针对这些问题,下手整改解决起来,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重点做到“六查”:一查服务“三农”的意识强不强,有无部门利益第一甚至与民争利的现象;二查联系基层、联系农民群众的渠道是否畅通,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三查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认真解决、效果如何,有无被动应付、推诿扯皮或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情况;四查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有无截留、变调、走样等问题;五查是否适应农民群众需求,创新了服务载体和服务方式,有无观念陈旧、方法落后、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六查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成员是否发挥了表率作用,有无高高在上、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

(三)

查透找准问题是整改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必须采取有效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真查事、查真事,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

加大涉农文件清理力度。对近年来部门、单位出台的所有政策文件,重新进行一次梳理。凡是与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和不一致的,该取消的要取消,该废止的要废止,该完善的要完善。不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均不得随意出台向农民收费、集资、摊派和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等涉及农民负担的各种文件规定。

组织开展 “回头看”。扣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出发,深刻反思、重新审视、客观评价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找出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民群众需求不适应、不符合、不配套的地方,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改、有诺必践。

广泛征求意见。走出机关、问计于民,采取召开座谈会、听政会、发放调查表、入村入户访谈等形式,畅通渠道,广开言路,多线征求,确保听到真意见、找出真问题。

认真梳理汇总。对初步查摆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深刻剖析原因,搞好分类梳理、归纳、汇总,在此基础上,确定出整改的重点问题和事项,并在单位内部公开,看是否体现了民意,代表了群众心声。每个单位至少要查找2-3个实质性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措施,抓好整改。

(四)

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讲政治、讲大局,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想方设法、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投入足够精力,研究提出重点整改的问题。按照健全完善“三个体系”的要求,把新一轮整改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对每项整改任务,落实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制”,改一件、销一件,不改不销,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搞好协调配合。农村的许多问题表现在下面,但根子却在上面,涉及各个方面,单靠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力量难以解决。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解决问题的主要矛盾和关键所在;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部门、单位同频共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一定要积极主动,协商解决,不能事不关己、相互扯皮、久拖不决。同时也要看到,解决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整改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些问题解决了还可能出现反弹;有些从局部看解决了,从全局的角度看还需作出长期努力。要发扬“一竿子插到底、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毫不放松、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整改,以进一步整改的新成效、新变化取信于民。

加强督促检查。部门、单位整改事项清单确定后,要将整改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监督电话等,适时统一在新闻媒体公示,接受基层群众监督。推行“阳光整改”,组织群众代表公议、公评、公开监督,凡是整改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的,必须重新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整改的情况、进度和效果,新闻媒体要进行跟踪报道。注重指导调度,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促进平衡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举措,也是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有效途径。继续深化和完善“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和“情系百姓、为民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力求经常化、制度化。立足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大胆探索创新,在落实“三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搞好总结、提炼和升华,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完善服务农民、服务农村、服务发展长效机制,使农民长期受惠受益。

来源:人民网\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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