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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王俊豪教授被评为第四批“浙江省特级专家”
时间:2015年03月05日 11:03    浏览量: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马夏康等同志为“浙江省特级专家”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9号)文件,公布第四批浙江省特级专家名单。我校王俊豪教授入选,成为我校首位入选该人才工程的教师,这也是我校在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2014年全省共评出25位“浙江省特级专家”。

“特级专家”作为浙江省设立的最高学术技术称号,仅次于“两院”院士,有“浙版院士”之称。浙江省自2005年开始首次评选“浙江省特级专家”,每3年评选一次,总人数在100名以内。参加评选的对象是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领域、工程技术与管理领域、农林水海洋与资源环境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取得重大成果或成就,学术技术处于国内领先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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